圖說:整理衣櫃時,發現藏在最底層的高中制服,雖然質料不佳但並未褪色。學號因為一下子就會被看出年紀很大了,所以遮起來吧。

這故事要從很久以前開始說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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形上學裡頭,有個論證就是關於「粉紅色的大象在空中飛」,詳細的情況我也忘了,對粉紅色的大象倒是記得。心理學上則有個實驗:要受試者不要想一頭粉紅色的大象,一直叫對方不要想,結果腦袋裡就活生生地出現一頭,粉紅色的大象。

也有人因此引申,失戀時不要叫人家不要想那些快樂和悲傷的事情,越想會越難過。

我腦中浮現的大象是Q版的,沒這麼詭異,是很可愛的粉紅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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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這件事還挺早的,畢竟目前也沒人跳出來要我嫁給他。

我覺得婚姻這件事,應該說選擇走入婚姻這種生活形態,正如人生中很多選擇,必然有所失,有所得。重要的是,如果會失去的東西是你無論如何不願意放棄的,那就別結了。總不能什麼都要。

如果一個人不能讓你安然卸下所有武裝和偽裝,那她/他就不適合成為你的終身伴侶。以前聽說過有老婆從來沒讓老公看過自己卸妝後的樣子,想想真恐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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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知道到底是在掙扎個什麼。(話說阿米有次說,她一想到我的月座,就知道我的龜毛可以理解。)

找了票請朋友聽音樂會,卻都跟他們說我還沒決定我到時要不要去。歸國學人CC拿到票後,打電話告訴我:「承辦大人,黃大帥說他那天有事不能去了。」還陷在休假前一天混亂的我,腦筋一團混亂地說:「喔那你問看看有誰可以去,別把票浪費了。」

「那妳會去嗎?」「我不知道耶,還沒決定。」(對啦,我有時候就是這樣令人討厭地猶豫不決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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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病了,貼張告示,不是內有惡犬,而是內有感冒病患。

週二請了一天假在家裡休養,結果一進辦公室症狀又加重了,研判工作環境真的不太健康。(沒有對外窗,中央空調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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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演當天下午,MSN上的聯絡人紛紛出現了各式各樣的暱稱:

「看不見=瞎,所以看不見的城市就是很瞎的城市囉?」
「看不見的城市,城市是透明的嗎?」
「小姐,我怎麼什麼都看不到?!我要退票!」「先生,早就告訴你會『看不見』了啊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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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只是不相信這樣簡單的結局
   只是懷疑起自己無悔的心情
   原來在陽光下你的背影竟是最後的記憶
   唇邊的一抹微笑也將隨之褪去
   五月的陽光撒下  五月的風吹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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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記是第幾天了,總之在愛國東路上,我選擇不往捷運站走,而舉起手叫了小黃。

車過台大醫院,司機聽的廣播電台開始政令宣導,亦即如果現在大家都不生小孩,以後一個小孩要養四個老人,而且就算有老人年金也不夠,因為會沒有人納稅......

「欸,不是我們不想生啊。」向來不喜歡計程車司機多言的我,難得地開口說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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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4月27日,羅斯托波維奇,跟我們永遠說了再見。

前陣子斷斷續續聽說了他身體不適的消息,然而畢竟在遙遠世界的彼端,比起通報表、架機申請單、工作日誌,總是少了一分真切的感覺。「羅爺爺好像出院了」「羅爺爺狀況不太好」,這些,那些。

三樓辦公室的轉角,有張他簽名的宣傳立牌,那是2002年?他來台灣和NSO合作,簽名在黑色的板子上,每經過一次就想起一次。首席女高音說,當年她的第一場正式上班,就是羅爺爺的演奏會,「那是哪一年?」「1997年3月5日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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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年頭是怎樣,我的磁場老是吸引到一些想進入這行業的人。

這也是沒錯啦,不過我當年是誤打誤撞跑進去當工讀生的,只不過是上網站看看節目資訊,剛好看到徵人,剛好有履歷,就剛好進去了。事隔多年,我還是沒勇氣去查我的實習分數。誰知道一晃眼,好幾年就過了。

「請問妳為什麼會想要來應徵這份工作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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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城市,太過擁擠。

恍恍惚惚記憶了這個城市十年。那日在搖晃的下班捷運上,兩枚小綠綠坐在我面前,討論聯誼時遇到的怪喀,書包上的北一女三字猶新,那綠,深得顯眼。我瞇起眼睛想尋回關於那三年的種種,卻少之又少。如同大雨之後想起的那首歌:「大雨來,彎著背,讓雨澆;雨停了,抬起頭,站直腳。」像宮澤賢治筆下描寫的,不畏風雨。

這城市,太過喧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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話說,除了CSI之外,我很少對什麼電視節目死忠。

八點檔更是近乎絕緣,因為之前輪班的緣故,回到家都過11點了,哪來的八點檔可看?頂多看看重播的日劇。上正常班後,即便6點半可以準時走人,回到家少說也八點多了,沒辦法從頭開始看的話,不如不要看......

然而這一切在「天下第一味」闖入我爸媽生活後改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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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圖片應本人要求摘除)(她說以後不敢再放我鴿子了)

我的朋友陳叮叮。我認識此人六年多,她願意作任何事情,只要不要叫她照相.......
所以這張照片彌足珍貴,我說,我要將它放上部落格,她的要求是:「臉記得馬賽克」。
我沒有「照片店」photoshop,感謝遠在英倫的米小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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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章標題似乎是一部電影的名稱。

嘿,今年我忽然覺得有點疑惑,是應該算滿26歲吧?即將開始的這一年是要算26還是27?晚上跟陳小湘還有BR空姐吃飯,我提出了我的疑惑,BR空姐給我當頭棒喝:「過了25後就不重要啦!反正四捨五入就要算『而立』了。」

歪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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"Nothing to lose."

想寫關於這句話的文章很久了,今天終於有時間好好寫。

很久以前讀過劉墉的文章,講著被判刑要受死的犯人,慷慨赴義的,是那些孓然一身的人;會淚涕縱橫地要大人網開一面的,往往是那些家有老小,嗷嗷待哺的。就像侯文詠在《親愛的老婆》裡寫的,自己長了尾巴,怎樣也逃不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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